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


Q: 工程合約未履行積欠款項
本公司為乙方設計公司的二包,因乙方與甲方工程內容有爭議,以致乙方未履行與我方之工程合約尾款及追加款項付款,也避不見面,我方與乙方工程內容部分已完成,請問我方應如何與乙方要求清還積欠的工程款項部分?
我方與乙方有獨立簽署工程合約
A: #案例解析️
如您所述,您為乙方設計公司的二包,乙方與甲方工程內容有爭議,乙方無法順利領到工程,導致乙方未履行與貴公司之工程合約尾款及追加款項付款,也避不見面。貴公司與乙方有獨立簽署工程合約,且承攬工程部分業已完成,則依照民法承攬之規定,貴公司已對乙方取得報酬請求權,縱使乙方與甲方工程內容有爭議,基於債之相對性原則,亦不得據此作為拒付之理由。因此,建議貴公司先寄發存證信函予乙公司,通知乙公司承攬工程業已完工,函請乙公司於一定期限內給付款項。若乙公司收受後仍不予理會,貴公司可持契約、存證信函、請款單等相關證據,向乙公司登記地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待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乙方之財產。
其它撇步文章
服務項目:
台北市,松山區
特別關鍵字:
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中正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台北律師,松山區律師,中正區律師,民事律師,台北民事律師,松山區民事律師,中正區民事律師,離婚律師,台北離婚律師,松山區離婚律師,中正區離婚律師,不動產律師,台北不動產律師,松山區不動產律師,中正區不動產律師,繼承律師,台北繼承律師,松山區繼承律師,中正區繼承律師,李路宣律師,律師推薦,台北律師推薦,松山區律師推薦,中正區律師推薦,法律事務所,台北法律事務所,松山區法律事務所,中正區法律事務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松山區法律顧問,中正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推薦,松山區法律顧問推薦,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民事訴訟律師推薦,離婚律師推薦,台北離婚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律師推薦,中正區離婚律師推薦,離婚訴訟律師,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離婚訴訟律師推薦,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法律諮詢,台北法律諮詢,松山區法律諮詢,台北免費法律諮詢,松山區免費法律諮詢,辯護律師,台北辯護律師,松山區辯護律師,家事訴訟律師,台北家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家事訴訟律師,繼承問題諮詢,台北繼承問題諮詢,松山區繼承問題諮詢,土地訴訟律師,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土地買賣律師,台北土地買賣律師,松山區土地買賣律師,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推薦,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智慧財產權律師,台北智慧財產權律師,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推薦,合資契約協議律師,台北合資契約協議律師,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