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
Q:我是汽車銷售員,因公司要求業績台數不夠每個月所交車的單獎金都打八折,客戶試乘的數輛不足也要扣當月銷售的獎金,請問雇主是否違法呢?
A:
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可知工資需具備「勞務對價性」及「給與經常性」兩項要件。
而如您所述,您是汽車銷售員,若您公司在內部規則中已經明確約定業績獎金的計算標準,按月使您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時間上及制度上皆具經常性,則您所領取之業績獎金則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定之工資。
不可扣工資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本文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若您所領取之業績獎金屬於工資,則公司也不可以擬定將您業績台數不夠罰扣業績獎金之工作規則,並因此扣發勞工之薪資。如公司仍以其單方、片面制定之工作規則,不將工資全額給付予您,則公司可能違反前開規定,主管機關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 #線上諮詢電話 #02-2779-0083
其它撇步文章
服務項目:
台北市,松山區
特別關鍵字:
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中正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台北律師,松山區律師,中正區律師,民事律師,台北民事律師,松山區民事律師,中正區民事律師,離婚律師,台北離婚律師,松山區離婚律師,中正區離婚律師,不動產律師,台北不動產律師,松山區不動產律師,中正區不動產律師,繼承律師,台北繼承律師,松山區繼承律師,中正區繼承律師,李路宣律師,律師推薦,台北律師推薦,松山區律師推薦,中正區律師推薦,法律事務所,台北法律事務所,松山區法律事務所,中正區法律事務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松山區法律顧問,中正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推薦,松山區法律顧問推薦,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民事訴訟律師推薦,離婚律師推薦,台北離婚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律師推薦,中正區離婚律師推薦,離婚訴訟律師,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離婚訴訟律師推薦,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法律諮詢,台北法律諮詢,松山區法律諮詢,台北免費法律諮詢,松山區免費法律諮詢,辯護律師,台北辯護律師,松山區辯護律師,家事訴訟律師,台北家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家事訴訟律師,繼承問題諮詢,台北繼承問題諮詢,松山區繼承問題諮詢,土地訴訟律師,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土地買賣律師,台北土地買賣律師,松山區土地買賣律師,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推薦,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智慧財產權律師,台北智慧財產權律師,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推薦,合資契約協議律師,台北合資契約協議律師,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