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
Q:剛入職時應公司要求考取甲業證照並公司付錢去考證照,請問現在年資快滿2年了與公司提了離職,公司卻突然要求說因年資未滿兩年需扣除考取甲業證照費用才返還證照,這樣有違法嗎?如果已被扣除費用了,可以檢舉並要求返還費用嗎?
(上述並無跟公司簽屬任何合約規章,且當初公司給付證照費用時也無說到年資未滿兩年需扣薪資事情)
A:
行政函釋這麼說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0)台勞動一字第33629號函釋意旨:「一雇主選派勞工參加在職訓練,如事前已於保證書或同意書中約定未完成訓練即離職或結訓後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其由雇主負擔之訓練費用,自勞工工資中抵充,應無不可。」
案例解析
由此可知若您所述,您入職後應公司要求考取甲業證照,考取證照費用由雇主負擔,若您與雇主之間的勞動合約先前並未就培訓及考取證照之費用有相關約定,則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不可任意自工資扣除證照費用。
公司若任意自您的薪資扣除證照費用,您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 #線上諮詢電話 #02-2779-0083
其它撇步文章
服務項目:
台北市,松山區
特別關鍵字:
律師事務所,台北律師事務所,松山區律師事務所,中正區律師事務所,律師,台北律師,松山區律師,中正區律師,民事律師,台北民事律師,松山區民事律師,中正區民事律師,離婚律師,台北離婚律師,松山區離婚律師,中正區離婚律師,不動產律師,台北不動產律師,松山區不動產律師,中正區不動產律師,繼承律師,台北繼承律師,松山區繼承律師,中正區繼承律師,李路宣律師,律師推薦,台北律師推薦,松山區律師推薦,中正區律師推薦,法律事務所,台北法律事務所,松山區法律事務所,中正區法律事務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松山區法律顧問,中正區法律顧問,台北法律顧問推薦,松山區法律顧問推薦,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民事訴訟律師推薦,離婚律師推薦,台北離婚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律師推薦,中正區離婚律師推薦,離婚訴訟律師,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離婚訴訟律師推薦,台北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離婚訴訟律師推薦,法律諮詢,台北法律諮詢,松山區法律諮詢,台北免費法律諮詢,松山區免費法律諮詢,辯護律師,台北辯護律師,松山區辯護律師,家事訴訟律師,台北家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家事訴訟律師,繼承問題諮詢,台北繼承問題諮詢,松山區繼承問題諮詢,土地訴訟律師,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台北土地訴訟律師推薦,松山區土地訴訟律師推薦,土地買賣律師,台北土地買賣律師,松山區土地買賣律師,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台北行政訴訟律師推薦,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松山區刑事訴訟律師,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智慧財產權律師,台北智慧財產權律師,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台北著作權律師推薦,合資契約協議律師,台北合資契約協議律師,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台北車禍訴訟律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