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mimud
安律師相談室-法律事務所,台北法律事務所,中山區法律事務所
店家文章分享
遺產免稅額調高12%?律師教你怎麼算!!
隨著物價年年上漲,遺產稅的扣除額也達到了調整門檻。根據國稅局 的稅務計算,2024年有關贈與稅 、遺產稅 的扣除額,都即將受到一定比例的調漲。也就是說民眾在計算遺產稅及贈與稅時,可扣除的免稅金額提高了!!但稅金的扣除額到底怎麼算,跟平常聽到的所謂的免稅額有差嗎?這次調整的六大扣除額,又是怎麼樣調整的呢?所有人都會受到影響嗎?面對稅收,我們都希望能省則省,但到底怎麼樣做,才是最安全合法的節稅呢?
根據新聞報導,近期有名男子因自覺時日不多,因此在死亡前2年內,將戶頭內近3,000萬元之財產,轉存至配偶帳戶,希望藉此規避遺產稅額。可待先生死後,其配偶在申報遺產時,卻被國稅局認定,先生生前贈與配偶的該筆3,000萬元財產,應同樣認定為先生遺產,因此仍須被課與遺產稅。而太太原本希望,可透過剩餘採產分配的先行請求,降低遺產金額,但依法該筆3,000萬元財產,已不屬於先生生前財產,因此其配偶也不得對該筆3,000萬元財產,計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範圍,也不能以剩餘財產分配的理由,先行請領財產差額後再計算遺產稅。最終男子原本出於節稅的美意,卻讓太太多繳納了150萬元的遺產稅。
其實所謂的遺產稅免稅額、遺產稅扣除額都是可以從遺產總額中被扣除的金額,只不過「遺產稅免稅額」是「一定」會扣除的金額,而「遺產稅扣除額」則是「符合特定身份或是事項」時,才可以扣除的金額。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8 條規定:被繼承人(也就是死亡的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可自遺產總額中減除免稅額1,200 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則加倍計算。不過實際上,因為物價指數的不同,目前免稅金額已經上漲至1,333萬。因此舉例來說,如若甲長期居住在台灣,也有中華民國國籍。無論財產各種原因都有1,333萬元的遺產稅免稅額,倘若甲所遺留下來的的財產,扣除1,333萬元後,剩餘負數或是 0 元,繼承人們其實就可以不用繳納遺產稅!
考量自103年調整遺產扣除額至今,10年來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已經達到12.17%。而依照遺贈稅法所開設之遺產扣除額比例,也達到新的級距。因此明年遺產稅調整重點,就是在扣除額的部分。而所謂遺產扣除額,指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規定,針對配偶、子女等符合特定身份或是事項者,給予個人的扣除額度。像是:
根據遺產稅的計算方式,是先將被繼承人遺產,扣除免稅額、以及繼承人的扣除額後,再用遺產的淨值去算10%的遺產稅。也就是說,扣除額越多,繼承人最終所需繳納的繼承稅就越低。
但倘若民眾選擇拋棄繼承,也會同時失去所謂遺產扣除額。因此假設甲、乙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子丙,某天甲意外生亡,乙希望由丙子直接全額繼承甲的財產,而選擇拋棄繼承時,乙身為配偶的扣除額就不能再適用,此時甲的遺產的淨值就少了493萬的扣除事由,因此就會造成丙子在繼承時,多被課徵大筆遺產稅。對此律師建議,其實民眾也是可以透過以事後遺產分割協議的方式來分配遺產。這樣不僅可以節稅,也可以滿足乙想把財產留給兒子丙的願望!!
(一)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仍被課稅
實務上,許多民眾會在重病期間,會選擇以贈與方式,規避遺產稅的課徵,但根據《遺贈稅法》第15條規定,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繼承人的話,該筆繼承將會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因此在計算遺產稅時,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也是會被課稅的!而且對於配偶而言,因為該贈與的財產,已經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了,所以配偶自然也不能對該筆贈與費用計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二)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恐被課稅
部分民眾會趁親屬重病時,將被繼承人名下財產做出提領或移轉的避稅行為,但事實上倘若遺產稅申報額,與銀行存款餘額差距過大,國稅局就會要求民眾說明現金流向及用途,如若繼承人無法提出相關證明,就會被要求補稅甚至是罰鍰!!
(三)高齡或重病投保,保險費卻計入遺產稅
國稅局為避免民眾在重病時,透過保險規避遺產稅,會在檢驗民眾遺產申報時,針對於高齡投保或重病投保的民眾,做個別查證。倘若國稅局認定被繼承人的投保目的是為了規避遺產稅時,就會將保險理賠金額納入被繼承人之遺產並補徵遺產稅!!
台北法律事務所l遺產訴訟律師推薦l中山區遺產糾紛律師推薦
其它相關店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