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店家商品
發生車禍後,除了車體損壞與醫療費用等直接支出外,精神上的痛苦與折磨,也可能構成法律上的「精神慰撫金」請求項目。不過,很多人會問:車禍的精神賠償有一定的標準或公式嗎?這類非財產損害究竟怎麼主張、要怎麼證明?本文將為您完整解析相關法律依據與實務做法。
精神慰撫金,又稱精神賠償,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的規定,當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遭到不法侵害時,即使未產生財產損失,被害人仍可請求相當金額的賠償。這條文也適用於車禍案件中,當受害人因車禍受傷或重大驚嚇,導致精神受創時,可以依法主張損害賠償。
根據實務經驗,以下兩種情況最常見:
若車禍導致死亡,依《民法》第194條規定,被害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主張精神慰撫金,即使沒有直接的財產損害,也能提出請求。
若車禍造成身體傷害,導致持續疼痛、生活品質下降或留下後遺症,被害人本人可以主張精神慰撫金。但注意:此請求權不得讓與、繼承,也無法由其他親屬代為主張。
★而若僅有車輛或財物損失,例如車門擦傷、手機摔壞等,並不構成人格法益受侵害,因此無法請求精神賠償。
目前法律並無統一的精神賠償計算公式。精神損害屬於抽象性傷害,無法直接以醫療單據換算金額,因此法院在審酌時,通常會考量以下因素:
1、當事人年齡、職業、收入、社會地位
2、傷害程度(例如:是否骨折、是否留有後遺症)
3、是否需長期復健或影響生活自理
4、是否造成嚴重情緒困擾或心理疾病(如焦慮、憂鬱)
➙在過往判例中,精神慰撫金從數萬元到數百萬元皆有,端視個案情況。建議由專業律師協助評估、舉證並與保險公司或法院溝通,以爭取合理賠償。
通常精神賠償的理賠範圍會依據保單條款而定:
♦ 強制險:不一定涵蓋精神慰撫金,重點在於基本人身傷害補償。
♦ 第三人責任險:較有機會涵蓋精神慰撫金,但常設有理賠上限。
➙若保險金額不足,或保單不涵蓋精神慰撫金,受害人仍可依法向加害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在實務上,並非所有主張都會被法院接受。例如:
♦ 單純「心情不好」、「剛買新車就被撞很痛心」
♦ 車損未造成人身傷害,僅財物損害
♦ 無診斷證明或相關佐證資料的抽象情緒陳述
★法院認定精神慰撫金,仍需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與客觀事證,並非單憑主觀情緒即可成立。
無論您是受害人或加害人,以下建議可供參考:
1、留存完整的醫療診斷證明
2、若有情緒困擾,可就診身心科並取得診斷
3、請律師協助整合相關證據、撰寫訴狀、出庭主張金額合理性
1、評估雙方身分差異及實際損害
2、拒絕「獅子大開口」式和解條件
3、由律師介入協商或調解,有效降低賠償風險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車禍案件處理經驗,無論您是受害者希望獲得合理精神賠償,或是加害方希望降低賠償壓力,我們皆能提供:
♦ 專業法律諮詢
♦ 證據蒐集與主張策略
♦ 與保險公司或對方協商
♦ 訴訟代理與法院應對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其它相關店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