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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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
「我已經認罪了,應該沒機會無罪了吧?」
★特別是在毒品案件中,自白常常是在壓力下、不清楚情況下作出,而一旦沒有其他證據補強,即使你說「有販毒」,法院也不能只靠自白判你有罪。
2023 年間,高雄楊姓男子因涉嫌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 8 次遭起訴。根據檢警的說法:
• 楊男在警詢與偵查時曾自白販毒行為
• 檢方依此將他起訴,指控他在高雄市多處地點販賣毒品給 2 位證人
• 每次販毒金額 3000 至 7000 元不等
➟不過案件進入審理後,楊男改口說明,當初是因為擔心女友和女友的家人被查辦,才頂罪認罪。
高雄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楊男無罪確定,理由如下:
• 兩名買毒證人陳述的交易地點、時間與金額與楊男自白不符
• 顯示雙方說法無法交叉印證,自白可信度存疑
• 檢方主張雙方透過手機聯絡交易,但卷內查無通聯紀錄、通訊監察譯文
• 也沒有查扣毒品或交易金錢
• 更沒有任何監視器畫面能支持檢方說法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自白必須有補強證據,否則不能採信
➟因此,儘管楊男曾認罪,只要補強證據不足,法院仍有權判決無罪!
我們在實務上經常遇到以下情況:
• 一開始太緊張,在警局亂簽筆錄
• 被檢察官暗示「認了就能交保」、「認了比較輕」
• 不清楚法律程序,以為認罪後就只能一直認下去
其實,只要你在法院還沒判刑前,就還有機會「翻供」、「補強辯護」,爭取:
• 法院不採信原自白
• 舉證不足,獲得無罪判決
• 自白瑕疵,改判不起訴
➟但關鍵在於:需要有專業律師幫你審查筆錄、蒐集有利證據、設計翻案策略。
我們擁有處理上千件毒品案件的經驗,最清楚該如何判斷:
• 哪些自白是可以主張瑕疵的?
• 哪些證人說法可以挑戰其可信度?
• 如何蒐集「通聯紀錄不符」、「查無實物證據」等有利證明?
• 如何結合法條與實務,協助當事人從認罪走回翻供,爭取無罪?
➙我們不會要求你照單全收,而是用證據與法律,幫你重新打開翻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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