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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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突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通知,說你涉嫌詐騙?你家是不是被警察搜索,找到現金、帳戶或提款卡?又或者,你只是幫人拿錢、轉帳,卻變成加重詐欺的被告?
如果你正在經歷這些狀況,一定要冷靜下來,不要急著認罪,也不要以為這沒什麼大不了。
➟我們是專辦詐欺案件的律師團隊,處理過大量加重詐欺罪的案件,知道這類案件應該怎麼處理,也知道檢察官會從哪裡出手。
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的處罰會比一般詐欺重得多,原因在於犯案的手段或規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也就是說,只要你不是單獨行動,或詐騙方式涉及網路、假冒身份、科技合成影像等,即使詐騙還沒得逞,也會被依法重罰。
很多人為了趕快了結案件,在筆錄中就亂答一通或急著認罪,結果反而讓自己變成案件中無法脫身的「共犯」。這類案件有許多可以辯護的空間,像是是否知情、是否參與共謀、是否有主觀犯意等,都可能影響判決結果。
加重詐欺案件的量刑起點就高,三人以上共犯、帳戶流向、通信記錄等都會被當成定罪依據。若能讓律師及早協助你釐清金流、處理證據、準備陳述,有機會爭取不起訴、緩刑,甚至無罪判決。
很多案件是「帳戶被借用」或「帳戶轉帳人與實際詐騙者不同」,我們過去處理過不少這類案件,關鍵在於:證明你不是主謀,甚至根本不知情。
加重詐欺案件最容易被誤會、也最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只要找對律師處理,就還有機會逆轉。
我們是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處理過數百件詐欺與加重詐欺案件,熟悉法院、檢察官與調查程序,能幫你擬定最合適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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