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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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我賣的是假的,不是真的毒品,應該不算犯罪吧?」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反而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刑度比你想的還重!
➙不過,只要處理得宜,即使被依詐欺起訴,也仍有機會爭取緩刑、免於入監服刑。以下就是我們律師團隊成功處理的實際案例。
本案當事人與友人透過通訊軟體在匿名群組中發佈販售毒品的訊息,吸引買家聯繫,實際上,他們手中根本沒有真正毒品,而是準備以糖粉冒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來騙取款項。
警方接獲檢舉後,安排買家配合辦案。雙方相約見面看貨、談價格,還一度帶對方去車上確認包裝內容。交易尚未完成時,三人即在現場遭警方當場查獲,並扣得糖粉、香菸與相關設備。
檢察官認定三人行為屬於:
1、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刑法第339條之4)
2、雖未實際收款,但已明確著手詐騙行為,屬未遂犯
3、使用通訊軟體招攬交易,屬加重事由
4、雖然沒有實際販毒,但因涉及假冒毒品進行詐騙,仍屬刑法重罪,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律師團隊建議當事人誠實面對錯誤,於偵查與審理中明確自白犯罪行為,有助爭取法院量刑從寬。
在律師協助下,當事人與檢舉人完成調解,並支付賠償金,展現真誠悔過態度。
我們說明當事人並非主謀,僅因一時失慮參與其中,未曾得利,也未曾主導詐騙計畫,且素行良好、無前科紀錄,應給予改過機會。
法院審酌以下因素,最終做出有利判決:
1、犯後態度良好,自白坦承
2、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
3、無前科、年輕初犯、非主謀角色
★因此裁定:
➙判刑6個月
➙宣告緩刑2年,不用入監服刑!
你是否也遇到以下情況:
• 被指控販毒,但你根本只是賣「假毒」?
• 原本只是被朋友拜託幫忙,結果被當詐騙集團一份子?
• 不知道假毒品也會被當成加重詐欺起訴?
☆別緊張!法律確實會處罰販賣假毒品的行為,但並非每個人都要被關,透過正確的辯護與策略溝通,還是有機會爭取最輕處分。
我們處理過各類與毒品交易有關的案件,特別擅長處理:
1、假毒品交易涉及的加重詐欺問題
2、幫忙聯繫、陪同看貨等模糊角色定位的釐清
3、協助當事人完成調解、減輕量刑
4、爭取緩刑、不起訴與輕判結果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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