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店家商品
面對酒駕案件,尤其是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四次以上的酒駕,許多當事人都誤以為只要「再犯」,就一定會被法院判刑、入監服刑,完全沒有轉圜餘地。但其實在法律的操作上,只要掌握正確的辯護方向與策略,仍然有機會 爭取緩刑或易科罰金,避免進入監所。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處理過大量酒駕案件,包括第四次與第六次酒駕仍成功爭取易科罰金,以及有當事人曾因酒駕被判刑七個月後再犯,又成功爭取六個月並易科罰金的案例。我們深知,酒駕案件的爭取關鍵,不只是法庭上的辯護,更在於後續執行程序的細膩操作。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15mg以上,即構成酒駕行為,而達0.25mg/l則屬刑事責任,可能遭到逮捕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還會受到以下行政處分:
• 駕照吊扣 1 至 2 年
• 車牌吊扣 2 年(若車主知情仍讓他人駕駛亦同)
• 累犯處分加重,第三次以上可能吊銷駕照、不得再考
近年來,法務部針對酒駕三犯或危險性高的案件,採取較嚴格的執行標準:
• 102年起:五年內三次酒駕不得易科罰金(檢執甲字第10200075190號)
• 111年起:取消五年限制,只要歷年三犯,原則上不得易科罰金,除非有特殊情況報請檢察長同意(檢執甲字第11100047190號)
因此,只要涉及歷次酒駕、妨害公務、肇事逃逸、拒測等情節,若無適當辯護與處理,極有可能面臨「不得易科」、「發監執行」的後果。
針對酒駕案件,謙聖提供「兩階段」的完整法律協助:
在法院審理階段,我們會蒐集當事人對社會無危害的具體證明,例如:
• 穩定工作、扶養責任
• 有悔意、已完成酒癮治療課程
• 無其他前科或僅為過失
♦ 並積極向法官說明本案情節,爭取判決中明列「得易科罰金」的可能性。
♦ 若法院未允許易科罰金,我們也會在判決後提出上訴,持續爭取減刑或緩刑。
即便法院判決中寫明「得易科罰金」,最終仍由地檢署檢察官審查是否同意。
• 若遭拒絕,我們會立即提交聲請書,請求重新審酌。
• 若再次遭拒,謙聖律師將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尋求法院裁定改變執行方向。
這是一個常被忽略但至關重要的環節,許多當事人即使拿到得易科罰金的判決,卻在執行階段因為未及時處理而最終仍被發監。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深厚的酒駕案件處理經驗,熟悉全台各地法院、地檢署的執行操作,也了解法官與檢察官在不同地區的裁量傾向。
我們的目標不是讓您低調認罪,而是 依法爭取「不必入監」的最大可能性。
無論您是:
• 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酒駕
• 上一次已被判刑,這次想避免發監
• 想爭取緩刑、易科罰金、免除吊扣
請立刻與謙聖聯繫,我們將提供最實用的法律策略與實務建議。
全台皆可協助|酒駕案件專辦|大量成功案例,最懂你的處境與需求。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其它相關店家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