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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林律師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雖然打贏了離婚官司,但接下來常常會遇到當事人問我:「離婚後,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嗎?」 其實,依照現在民法規定,的確是有機會可以將孩子改為母姓。
因為根據現行民法第1059條第4 項第1 款之規定:「父母離婚者,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所以,若是離婚後有「事實」足認子女姓氏對子女有不利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的確有權利向法院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至於該如何向戶政機關辦理改姓之手續,需備妥資料如下:
(一) 申請人: 1、 本人。 2、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辦理。
(二) 應繳附書件: 1、 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戶口名簿。 2、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相片。 3、 改姓、改名申請書及變更姓名證明文件。 4、 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或法院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