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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A女與B男為夫妻,兩人於99年10月間簽訂離婚協議書離婚,其中離婚協議書載明B男於退休後願意給付A女新台幣(下同)50萬元,惟B男於退休後卻置之不理,A女即委託本所律師向法院對B男提告請求B男給付A女,經法院認定之主張有理由而判決B男應給付A女50萬元(履行契約案,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日期:10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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