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聚點汽車音響-車聚點汽車音響,汽車音響,板橋汽車音響,板橋汽車音響改裝
【行政機關說你有錯就有錯?】
大華公司為一合法經營之營造公司,長年承攬政府公共工程標案,詎料,大華公司突然接到行政機關來函說明因大華公司以虛偽不實之文件履行契約,然來函僅空泛說明相關履約文件為虛偽不實,並未提出相關證據及論述與以說明,文中更說明大華公司已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之規定,並將大華公司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大華公司對此深感不服,進而尋求本所協助,向行政機關提出異議。
【認定事實之舉證責任由何人負擔?】
按「易言之,違法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則不得以擬制推測之方法,推定其違法事實,此為司法訴訟及行政程序適用之共通法則。故行政機關本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以證明違法事實之存在,始能據以對人民作成負擔處分,亦即行政機關對於人民違法事實之存在負有舉證責任,人民本無須證明自己無違法事實。如調查所得證據不足以證明人民有違法事實,即應為有利於人民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依行政訴訟法第133條規定,行政法院固負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然行政機關為裁罰人民之處分時,本應具體認定受處分人之違章行為,且就其認定之理由為說明並負舉證責任。」此有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494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432號判決,由上開判決可知,行政機關本應職權調查證據後,始能依此對人民做出裁罰之處分,且行政機關亦有針對認定事實所依據之理由負擔說明義務,而人民並沒有證明自己沒有違法事實之舉證責任。
最後,本所律師乃以此認為行政機關針對大華公司履約文件有何不實虛偽之處,並未加以論述說明,且亦未提出相關證據與以證明,行政處分已有違法之處,協助大華公司與行政機關聲明異議。
其它撇步文章
服務項目:
行車紀錄器,汽車音響主機,汽車音響改裝,汽車音響維修,車用擴大機,車用重低音喇叭,新北市行車紀錄器,新北市汽車音響主機,新北市汽車音響改裝,新北市汽車音響維修,新北市車用擴大機,新北市車用重低音喇叭,板橋區行車紀錄器,板橋區汽車音響主機,板橋區汽車音響改裝,板橋區汽車音響維修,板橋區車用擴大機,板橋區車用重低音喇叭
特別關鍵字:
汽車音響,汽車音響安裝,汽車音響改裝,汽車安卓機安裝,台北汽車音響,台北汽車音響安裝,台北汽車音響改裝,台北汽車安卓機安裝,板橋汽車音響,板橋汽車音響安裝,板橋汽車音響改裝,板橋汽車安卓機安裝,三重汽車音響,三重汽車音響安裝,三重汽車音響改裝,三重汽車安卓機安裝,汽車音響,台北汽車音響,板橋汽車音響,三重汽車音響,汽車安卓機,板橋汽車安卓機,三重汽車安卓機,台北汽車安卓機,汽車音響專賣店,台北汽車音響專賣店,板橋汽車音響專賣店,三重汽車音響專賣店,汽車音響主機,台北汽車音響主機,板橋汽車音響主機,三重汽車音響主機,倒車系統安裝,台北倒車系統安裝,板橋倒車系統安裝,三重倒車系統安裝,汽車音響面板,台北汽車音響面板,板橋汽車音響面板,三重汽車音響面板,360度環景倒車系統,台北360度環景倒車系統,板橋360度環景倒車系統,三重360度環景倒車系統,汽車零死角影像,台北汽車零死角影像,板橋汽車零死角影像,三重汽車零死角影像,車用喇叭,台北車用喇叭,板橋車用喇叭,三重車用喇叭,車用喇叭安裝,台北車用喇叭安裝,板橋車用喇叭安裝,三重車用喇叭安裝,汽車行車紀錄器,台北汽車行車紀錄器,板橋汽車行車紀錄器,行車記錄器安裝,台北行車記錄器安裝,板橋行車記錄器安裝,DSP音效處理器,台北DSP音效處理器,車用重低音喇叭,台北車用重低音喇叭,汽車擴大機,台北汽車擴大機,安裝汽車擴大機,台北安裝汽車擴大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