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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聲明】就林鈺雄律師於9月28日進入他案法庭一事,提出後續說明
日期:2017-10-05
本所林鈺雄律師基於承辦香港籍李女案件,關於具保聲請事項與預期落差過大,港籍家屬心臟宿疾復發,乃於106年9月28日下午,於他案正式開庭前持電話記錄詢問合議庭,並於過程當中稱呼受命楊法官為楊先生、且與劉審判長就評議事宜有所爭執。
雖上開作為係維護當事人利益,然舉止上仍略有不妥。慮及系爭聲明所涉案件尚在審理中,該股審判長劉淑玲法官風評甚佳,亦為林鈺雄律師於桃園地院多位審判長中最為肯認之審判長,其審判之獨立性必不致因前開事件而有所影響。
然為維護長期以來建立不易的司法根基,本事務所決定,自今日(10/5)將該聲明自敝所網站撤下。
相關連結:雲林地院王子榮法官於蘋果日報投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04/378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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