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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仁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桃園律師事務所,平鎮律師事務所,中壢律師事務所,南崁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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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3個月檢察官資歷
3900件刑事案件經驗
1050次刑事審判經驗
筆名「冬雨」、「陳冬雨」
前檢察官/ 現任執業律師
基層行政警察錄取
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及格
司法特考四等法警錄取
高考法制及格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錄取
司法官考試及格
前桃園地檢署緝毒組、公訴組檢察官
前基隆地檢署緝毒組、重大刑案組、公訴組檢察官
陳昭仁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易利隆建設事業有限公司職業不動產法律顧問
98基層行政警察(第9名)
98四等書記官-全國探花
99法警(第30名)
100高考法制(第26名)
100調查局-法律組全國探花
100司法官(第33名)
這個問題,或許應該改成,為什麼我到現在才從檢察官的工作辭職?
今天我終於辭掉檢察官的工作,我再也不是別人口中的「陳檢」了,我沒有失落,反而如釋重負。
經過司法官學院兩年的訓練,我還記得剛分發的那段日子。
狹小老舊的辦公室、堆積如山的卷宗、響個不停的電話、重如泰山的責任,就算有古道熱腸的學長姐們幫忙和一起吐苦水的同期同學們的慰藉,檢察官的工作還真不是人幹的,是超人幹的。
身為菜鳥的我,騎摩托車行駛擠在車陣,早上八點多到地檢署,中午草草吃飯休息一下,有時連午餐都沒吃,工作到晚上七點,隨意到便利商店買個便當,直到十點下班時,路上只剩小貓兩三隻。一到家,洗個澡,倒頭就睡。
然後再早上八點起床,重複一天的循環。
如果剛好排到內勤時,桃園市2百多萬人口的現行犯、各種突發事件,都要由一個檢察官負責處理,從晚上七點開庭不休息一路開庭開到十二點,問到喉嚨痛聲音沙啞。如果當天內勤晚上十二點就能結束,書記官和法警們都會開心得想要放鞭炮,因為到凌晨兩點才結束,也是正常範圍。更不用說有時很旺,當天複雜案件一多,出現打群架的、偶然破獲詐騙機房的、強制性交的、縱火的,還要忙著寫羈押聲請書,到凌晨四點才結束的也不是沒有過。
然後再早上八點起床,重複一天的循環,只是不用內勤。
另外有時假日也要值內外勤,領那少得可憐的值班費用,我寧願不要那些錢,讓我好好放假就行,但是無法。檢察官雖然是公務員,但因為需要值班和責任制的關係,放假其實比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少了許多。歐,對了,別忘了還有過年值班,抽籤時抽中和沒抽中的人的心情,有如雲泥之別。
更別提各式各樣可以讓檢察官徹夜不眠的專案了。曾經在假日看電影時接到專案警察來電,跑到安靜的角落講電話,跟專案警察協調各種事項,回座時再五分鐘電影就演完了。
曾經犧牲與遠距離的女友見面的假日,執行一整天執行專案,因為警察說那天被告可能會有所行動。
曾經目睹專案的外籍被害人情緒不穩衝出偵查庭要跳樓,好險被法警攔住,差點被嚇死,不然就要上國際新聞,損害我國名譽,我可能會被罵到臭頭加上懲處。
後來慢慢地工作上手,平日加班的時間減少了,但壓力並沒有隨之減少。名義上是休假,但實際上還是到地檢署工作,是檢察官的日常。心靈上並沒有真正的休假。
除了以上檢察官的工時長外,還有更讓人心累的升官文化和各種亂象,詳情可以看吳忻穎前檢察官出的新書「扭曲的正義」。我跟她素不相識,幫她打書我沒有任何好處,但她書中描寫的各種現象,我心有戚戚焉。
我慢慢地察覺,在準備考試的三年中,考上司法官是我的夢想,但是當司法官或許不是我的夢想。我真正想要的,是追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不過在檢察官的生涯,除非有幸高升到二審檢,這種想法就是緣木求魚。還記的曾經聽過一個學長理所當然地說,當檢察官就是要加班阿,不然當什麼檢察官,我聽到時心裡五味雜陳,認為當大家都認為檢察官加班是常態時,那麼是不是就永遠不能改變檢察官超時工作的困境呢?有趣的是,當時說那句話的學長,幾年後就轉換跑道去當律師。是不是連他也受不了了呢?
在當檢察官的第一年,我就有離職的想法。不過我還不是很確定,畢竟這是我經歷多少苦讀才考上的工作,也是很多法律系學生夢寐以求的工作,我該這樣就把別人求之不得的工作放棄嗎?該否定當初努力準備考試的自己嗎?
和眾多離職的公務員一樣,我想到離職第一個面對的問題就是,離職後要幹什麼?
我和大多數的司法官不一樣,我並不是法律本科系出身,也沒有讀過法律研究所,我是透過大學畢業加上修四法律學分的就可以考司法官的規定來考取司法官,而律師考試資格,卻需要修二十以上的法律學分。司法官考試資格那麼容易取得,但錄取率只有百分之一,或許是在說:有本事就來吧。我當時邊當書記官邊準備考試,還要去上學分班,根本就沒有心力修到二十學分,加上我自認從小個性內向,不擅長人際交往,沒有想到將來會可能當律師,於是我也沒有努力取得律師考試資格。
換句話說,當時我辭掉檢察官後,也沒有律師資格,不能當律師。如果要當律師,還要修二十法律學分再重新準備考試、再通過律師實習,是一條漫漫長路,準備考試的辛苦我歷歷在目,實在沒有信心再來一次。所以,我辭職,還真的不知道要做什麼了。
我只剩下另外一條路,當檢察官六年,取得實任檢察官資格,然後申請律師免試,直接取得律師證照,這條路看起來遠比修二十法律學分再重新準備律師考試實際多了。如果我有孩子處在我這樣的情形,我也會這樣勸他實任後再離職吧。
至於個性內向的問題,在因緣際會之下,我認識了PTT上的曾經的把妹達人DM大大和一群PUA們,我發現活潑健談與否,是可以透過練習進步的,和健身一樣。在需要的時候,我展現出來的一面,往往讓人以為我是業務員,所以我開始相信,我也能當個好律師。
最後還是回到老問題,我真的想要就這樣把別人求之不得的檢察官工作放棄嗎?
在我還游移在辭職與不辭職之間時,有幸碰上一位回任的檢察官學長分享他的人生經歷,他曾經當過檢察官、法官,開過律師事務所,遊走在世界各國打官司,也當過大公司的法務長。他說他應該明年又會離職了,檢察官的工作和他當年當檢察官時已經很不一樣,他已經無法適應。他告訴年輕的我們,檢察官的圈子很小,然而世界很大,我們應該去體驗這個世界。
我被他的話打動了,我一直在當公務員,從來沒有去圈子外看看,我想去看圈子以外的世界,是什麼樣子?是什感覺?會有甚麼樣的快樂與煩惱?那陣子我甚至開始仔細觀察生活中的各行各業,便利商店店員、計程車司機、餐廳老闆、書店店員等等,想像如果作他們的工作,應該會有什麼想法。於是我下定決心,只要檢察官一實任,我就該離開了,拖越久,就越無法離開。
大學時的我,沒想過當公務員還有檢察官,後來當上公務員還有檢察官。準備考試的我,沒想過當律師,後來當律師應該也不為過。
我遞出辭呈時,有人問我,會後悔嗎?我不後悔離職,也不後悔當檢察官。換個角度想,我在人生的每個階段,都得到那時想要的學位和工作,每個夢想我都實現了,這樣不是很美好嗎?
最後我明白,其實我沒變過,我一直在追尋自己的夢想,只是夢想會變化,夢想從穩定變成地位,再從地位變成自由,但我追尋夢想的姿勢和動力沒變過。
祝猶豫是否要離職的各位,能夠實現自己夢想,無論最後是否決定離開公務體系。
今天,我終於自由了。世界正等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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