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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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販賣居然僅判6個月?怎麼辦到的?】販毒案件也能不關?專辦毒品案件的謙聖律師團隊做到了!
許多人以為,販賣毒品一旦被抓就是牢飯坐好坐滿,尤其是刑法明訂販賣第三級毒品最輕也要判七年以上重刑。但你知道嗎?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成功處理了一件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案件,最終竟只判六個月、還獲得緩刑三年!
這代表什麼?
➙就算沒有緩刑,六個月以下刑期仍可申請易服社會勞動,不必入監服刑。
➙更重要的是,這證明即使是毒品案件,只要策略正確,依然有翻轉命運的機會!
被告在網路平台販售一種名為「墨西哥鼠尾草」的植物產品,內含成分為沙維諾林A(Salvinorin A),已被列管為第三級毒品。警方喬裝成買家購買後成功誘捕,被告遭起訴犯下「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
根據法律,販賣第三級毒品的法定刑度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在謙聖律師團隊的有效辯護下,法院最終認為:
▪️被告販售數量極微
▪️並無前科,素行良好
▪️犯後配合調查並下架商品
▪️該毒品剛列管,被告可能不熟悉法規
▪️本案屬於警員誘捕,屬未遂行為
★法院綜合考量以上因素後,依法依序減刑,再減刑,最後僅判六個月有期徒刑,並宣告三年緩刑。
▪️未遂犯依法可減輕處罰
▪️自白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減刑
▪️誤認合法物品販售可依《刑法》第16條再減刑
▪️犯後態度良好,法院依《刑法》第59條再度酌減
在實務上,許多法官對毒品案件的看法相當嚴格。當案件同時具備自白、未遂、上游來源不明等因素時,法官常認為「這樣已經減得夠多了」,拒絕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刑度。
➙但在謙聖律師團隊的眼中,沒有「減刑夠了」這件事,只有「能不能再為當事人多爭取一分自由」。
不是每個法官都熟悉毒品法律與毒品特性,但我們了解、我們專精,我們敢於把案件講清楚、說服法官,讓他也願意重新思考。
本案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們從自白、未遂、上游不明到再主張情節顯可憫恕、法定最低刑仍過重的情形,堅持援引《刑法》第59條,終於說服法院再度酌減刑度,將七年以上的重罪,硬是打成六個月刑期,成功緩刑處理,讓委託人不必坐牢。
法院最終判決主文摘要:
▪️被告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三年,並命支付公庫兩萬元。
▪️如違反緩刑條件,檢察官得聲請撤銷,需特別留意。
毒品案件法定刑高、量刑嚴,稍有不慎就可能要面臨多年牢獄生涯。
但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處理毒品辯護,曾多次成功:
1、將販毒罪降為轉讓或者幫助施用罪
2、成功爭取緩起訴、緩刑或易科罰金
3、解除羈押、縮短偵查期程
4、發現程序瑕疵,聲請證據排除
無論你是因轉售毒品、收取毒品郵包、網路販售、朋友託寄等情況遭檢舉,只要你願意面對,謙聖都會為你找到最有利的出路!
♦ 毒品販售案件,六個月以下判刑不是夢
♦ 成功爭取緩刑、社會勞動、不入監
♦ 全台支援,緊急接案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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